生于中国,驯化于新西兰的水果之王:猕猴桃
在全世界数十万种高等植物中,供人类食用、饲料用、工业用、药用、观赏用的植物约1万种,其余则是暂时还没有发现用途的野生植物。暂时没有发现它的用途,不等于永远无用。历史上有很多曾被认为无用的植物,由于人们后来的发现而身价百倍,被誉为“水果之王”的中华猕猴桃,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猕猴桃是一种落叶蔓性灌木,高约5~8米。其叶圆形如纸样薄,其花初为乳白色,后变为黄色,雅丽可爱。其果8~10月成熟,圆形或长圆形,肉质多浆,清香奇美。
我国是猕猴桃的故乡,在久远的过去,野生猕猴桃就是生长在我国大江南北的山地里,自生自落,任猕猴采食。猕猴桃进入人类生活大约是在1000多年前,唐代诗人岑参曾有“中庭井阑上,一架猕猴桃”的诗句。明代药学家曾有“其形像梨、其色如桃,而猕猴喜食,故有其名”的说法。
猕猴桃最早为外人所识是在1899年,当时,英国一家著名花卉种苗公司派出的园艺学家威尔逊在中国湖北的西部引种植物时,很快注意到这种花丛美丽、果实味美的果树,并将它引种到英国和美国。但当时英国和美国并没有把猕猴桃转化成商业果品。在他们看来,猕猴桃只是一种受欢迎的观赏植物。在威尔逊把猕猴桃引入西方的同时,他也把这种野果介绍给了在湖北宜昌的西方人,结果大受欢迎。因为他们觉得猕猴桃的味道像西方久已栽培的醋栗,所以这些西方人就管猕猴桃叫“宜昌醋栗”。
1903年,一个名叫伊莎贝尔的新西兰女教师利用假期来到湖北宜昌看望她的姐妹。回国时,伊莎贝尔带回去了一些猕猴桃的种子。1910年,猕猴桃在新西兰一位农场主的果园里开花结果。
由于猕猴桃的味道符合当地人的口味,所以新西兰人不断地对猕猴桃进行驯化和品种改良。加上土壤和气候条件的适宜,猕猴桃的种植在新西兰取得了成功。到了1940年,新西兰北岛的几个果园的猕猴桃已有可观的产量。1952年,猕猴桃鲜果首次出口到英国伦敦。此后,由新西兰培育出来的猕猴桃品种还被逐渐引种到澳大利亚、美国、丹麦、德国、荷兰、南非、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猕猴桃也由此成为世界上一种新兴的果树品种。如今,猕猴桃是新西兰的国宝。
猕猴桃维生素C含量极为丰富,比柑橘高5~10倍,比苹果高20~28倍。此外还含有8%~16%的葡萄糖以及柠檬酸等。因此,用猕猴桃加工制成的罐头、酱、汁、脯、晶及酒、糕等食品,既是老弱病人、儿童的滋补品,也是高空、航海、井下、高原和牧区等特殊作业人员的高级营养品。
猕猴桃还具有相当的药用价值。除果实对人体中某些疾病,如心脏病、肝炎、肠功能紊乱等有一定疗效外,其根有清热利水、散瘀止血的功能;叶能止外伤出血,同时也是上好的青饲料;树皮可以造纸。近年来,经临床验证,中华猕猴桃还有一定的抗癌作用。由于猕猴桃的花蜜腺发达,芳香而美观,是一种蜜源植物,并可以提取香料。
猕猴桃的茎皮及髓中含有胶液,可经水浸泡后可提取。这种植物胶,除了用于造纸、印染、化工等工业部门外,在建筑工程上具有就地取材、施工简便、造价低廉、坚固耐用、干燥防潮、富有弹性和光亮美观等特点,深受群众欢迎。
(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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